主題

教會的組織架構

總部

教會由十五位使徒帶領,最資深的使徒為教會的總會會長,由他選擇另外兩位使徒來擔任副諮理;這三位組成總會會長團,是教會最高的管理組織。其餘十二位使徒則組成十二使徒定額組,是教會第二高層級的管理組織,總會會長團及十二使徒定額組一同管理整個教會,這樣的組織結構可追溯自新約。

教會成員視所有的使徒為耶穌基督在世界各地的「特別見證人」,他們經常旅行,對廣大會眾演說,鼓舞他們,引發非教友的興趣,並與當地領袖會晤。

稱為七十員的領袖——另一個見於新約的職位——負責協助十二使徒和在世界各地不同地方服務。目前七十員有八個定額組,每一個定額組最多由七十名成員組成。有些七十員蒙指派在總部擔任行政職務,但大部分的七十員都居住在教會某一特定地理區域,並在該地服務。

亦見:「How the Church president is chosen.」

當地會眾

我們稱會眾的領袖為主教,他所管理的「教區」稱為支會。

幾個支會構成一個支聯會,支聯會的領袖是支聯會會長。新約中並沒有「支聯會」(英文為Stake,有樁子的意思)一詞,它乃出自舊約的帳篷比喻,「帳篷」也就是教會,是以支聯會(樁子)來支撐的。

支聯會會長及主教是教會一般成員們最常接觸到的領袖,這些領袖都是不支薪的,在當地擁有相當的自治權。

教會成員本身付出大量時間及精神,以管理支聯會及支會,使成員的需求得到滿足。大部份的教會成員亦由當地領袖邀請貢獻其能力。這些工作包括當地組織的行政、教導或服務為主的職位。這些責任隨時間輪流交替。主教一般服務五年,而支聯會會長則約九年。

支援組織

 

教會提供的當地輔助組織,名為慈助會、主日學、男青年、女青年及初級會。

教會亦同時營運一個教育機構、一個福利機構及傳教士計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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